现代言情小说《天生的怪脾气》,现已完结,主要人物是江梦曼狄白,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江梦曼狄白”,非常的有看点,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从一个知名音乐制作人那里买了一首歌的版权唱片公司原定我为演唱者,作为我的专辑主打歌,可偏偏那个音乐制作人在听了我的演唱后死活不愿意了,宁愿违约也要将版权收回他的原话是—“宁可拿回家给自家的狗当闹铃也不能让祝小姐践踏艺术”好狗真是好狗气得我没绷住多年来维持的温柔甜妹人设,追问他什么叫践踏艺术,他没说话,打开音响让我听听自己唱的,随后又放了江梦曼翻唱的“算不算践踏?”他挑眉问“顶多算踩踏...
我从一个著名的音乐制作人那里买了一首歌的版权。
唱片公司本来安排我做歌手,做我专辑的主打歌,但偏偏音乐制作人听了我的演唱后不愿意,宁愿毁约拿回版权。
他的原话是——“我宁愿拿回家给我的狗当警钟,也不愿让朱老师践踏艺术。
“好狗。
多好的狗啊! 我气得没绷住自己维持多年的甜美温柔的少女套,问他什么是践踏艺术。
他没有说话,打开音响让我听自己的歌声,然后放江的翻唱。
“是践踏吗?他扬起眉毛问道 “最多就是践踏!我为它辩护。
我的片头曲没有最终落在狗子手里,而是落在了江手里。
这说明我的歌声比狗叫还要动听,我对此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但是,迪白生气了,决定七星公司再也不和制作方合作了。
他在电话里安慰我,“叔叔会给你找更好的主打歌,那个狗屎制作人的欣赏能力已经给他的狗了。
我在电话里轻声笑着,掐着大腿,带着哭腔说:“叔叔,孟曼洁唱得比我好,我要跟她学唱歌。
狄白立刻答应了我的要求,最后还不忘昧着良心鼓励我,“小语馨,相信自己,你唱得比她好得多。
“我哈阿哈笑着挂了电话。
我天生脾气古怪。
我在日常生活中总是哄人照顾我三分以上,很少失手。
可能生活太顺利了,所以总想找点挑战。
在国外和父母过得很好,突然想回国,学艺术,突然转战商圈。
在商圈混得好了,突然想当模特。
当了一段时间模特后,我必须涉足音乐界。
终于踢到了人生的第一块铁板,唱不出来了。
唱是不可能的,但你必须唱,而且越唱越开心。
我擅长赢得比赛,但我没有唱歌的天赋。
毕竟爱好是用来取悦自己的。
然而,我随后踢到了第二块铁板,余浪。
也就是说,在我践踏艺术之前,我还是做一个把我的狗当闹钟的音乐制作人比较好。
我还是忘不了。
当我不知所措的站在他面前时,我的脸变红了,我用一种看似愧疚的方式道歉。
他皱着眉,浅色的眼睛微微眯起,冷漠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似笑非笑地说:“你受委屈了?我当然没有委屈,我是装的。
我没想到会被余浪看穿。
从小到大,我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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